深圳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其中对骨灰海葬给予每具骨灰 3000 元的奖励,其他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每具骨灰 1000 元。此政策旨在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深圳市民政局印发的《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方式和奖励标准。节地生态安葬包括将骨灰撒散到指定海域的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应符合下列条件:逝者生前为深圳市户籍;逝者生前已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等方式作出愿意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表示,或其亲属、法定监护人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无异议;参加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若逝者生前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不享受节地生态安葬奖励,但经办人可以免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标准为:骨灰海葬奖励金为每具骨灰 3000 元;其他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为每具骨灰 1000 元。参加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并符合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条件的,经办人应与我市节地生态安葬承办单位签订生态安葬协议并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
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结束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建立业务档案,经初核和汇总后,将符合奖励金申报条件的名单以及申请材料,在安葬活动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报送民政部门审核。市殡葬服务中心(含吉田永久墓园)负责承办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由市本级民政部门负责奖励金发放的审核;各公墓承办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由所在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奖励金发放的审核,区级民政部门应自收到承办机构报送的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本级民政部门复核。经办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本级民政部门应在安葬活动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奖励金一次性划入其申请材料指定的银行账户。
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和海葬工作经费列入市本级民政部门预算,应专款专用,由市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海葬工作经费按照每具遗体 1000 元的标准列入预算。同时,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请市政府同意后适时调整。
经办人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冒领、骗取奖励金。民政部门应加强对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我市居民支持和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对奖励资金发放和业务档案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补贴适用对象及条件
1. 逝者生前为深圳市户籍的,或非深圳市户籍在深圳死亡且在深圳实施遗体火化的,参加深圳市、区民政局组织的节地生态葬可享受生态葬奖励。
深圳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对于符合条件的逝者给予相应奖励。如果逝者生前为深圳市户籍,参加深圳市、区民政局组织的节地生态葬,如骨灰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可享受生态葬奖励。同时,非深圳市户籍但在深圳死亡且在深圳实施遗体火化的逝者,同样在参加深圳市、区民政局组织的节地生态葬时可享受生态葬奖励。
2. 逝者生前已通过遗嘱等方式作出愿意参加节地生态安葬的表示,或其亲属、法定监护人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无异议,并参加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若逝者生前已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等方式表明愿意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或者逝者的亲属、法定监护人对参加节地生态安葬没有异议,且参加了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那么也符合享受生态葬奖励的条件。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有的逝者在生前就立下遗嘱选择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其家属按照遗嘱执行,参加相应活动后即可申请奖励。或者家属在了解节地生态安葬的意义后,对这种安葬方式表示认可并参加活动,同样可以为逝者申请生态葬奖励。
二、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1. 办理程序
自愿报名参加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可通过电话预报名登记,海葬报名电话为 0755 - 86005056,花坛葬报名电话为 0755 - 89570408,节假日不休息。
经办人与承办单位签订节地生态安葬协议。
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
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初核后按程序报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市殡葬服务中心(含吉田永久墓园)负责承办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由市本级民政部门负责奖励金发放的审核;各公墓承办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由所在区的民政部门负责奖励金发放的审核,区级民政部门应自收到承办机构报送的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市本级民政部门复核。
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民政部门按程序将奖励金拨付至经办人指定账户。经办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本级民政部门应在安葬活动结束后六十日内将奖励金一次性划入其申请材料指定的银行账户。
2. 所需材料
逝者火化证或死亡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或依法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的委托书。
经办人所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载明的收款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三、深圳骨灰撒海活动开展情况
深圳海葬活动已常态化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举行,一般一年两到三次。骨灰撒海活动的常态化开展,为市民提供了更多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机会。这种方式不仅符合现代环保理念,也为后人留下了更多的自然资源。
活动流程包括预报名登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海葬协议、收集海葬骨灰、指定日期登船出海进行骨灰撒海。
首先是预报名登记,市民可拨打 0755 - 86005056 进行海葬预报名。接着,在活动开展前,报名者需前往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海葬协议。然后,承办单位会收集海葬骨灰,做好准备工作。最后,在指定日期,家属们将登船出海进行骨灰撒海。整个流程严谨而有序,确保了海葬活动的顺利进行。
从实际案例来看,如深圳举行的第 49 次海葬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文明办、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主办,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承办。本次海葬撒海骨灰共 442 具,参与海葬活动的家属共 926 人。许多家属都为了满足逝者的心愿,选择了海葬这种生态安葬方式。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深圳已常态化开展海葬活动,全年接受报名,不限时间。经办人可通过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了解海葬相关信息,有意愿者可拨打咨询电话提出申请预报名,活动开展前,承办单位将通知报名者前往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移交骨灰办理海葬手续。
此外,深圳海葬手续办理方式也较为便捷。海葬活动公告可以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网或者深圳民政公众号、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公众号查看。参加骨灰撒海的市民,可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登记办理,报名时需提供逝者火化证和死亡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经办人与逝者的关系证明以及经办人与《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载明的收款银行卡或存折。骨灰撒海不受户籍限制免费参与。
四、深圳殡葬惠民政策其他方面
深圳在殡葬惠民政策方面,除了骨灰撒海补贴外,还实行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政策。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简易告别室租用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或生态葬费用、遗体消毒、遗体整理、包尸袋、骨灰盒(盅)、简易火化棺等 10 项,免费总额最高为 2200 元。
办理程序为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丧事承办人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由殡仪馆直接免除其殡葬基本费用;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在异地火化的,凭异地火化证明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到市殡仪馆领取费用。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有: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在异地火化的免费对象,还需提供异地火化证明及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含费用清单)。
这项政策的实施,体现了深圳对市民的关怀,减轻了市民在殡葬方面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推动了殡葬改革,促进了生态葬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