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葬是否可以自己进行
海葬不可以自己私自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海葬应当由民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组织实施,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擅自进行海葬。私自海葬最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要处以罚款。
海葬的注意事项
一、服务对象与人员要求
服务对象:以阜新市为例,参加海葬活动的逝者需为阜新市户籍居民(含城乡) 。
参加人员要求:仍以阜新市为例,参加海葬活动的逝者家属年龄介于14周岁到65周岁之间,且无心脏病、高血压等重大疾病,确保自身身体情况可以正常参与整个海葬过程 。
二、手续办理方面
所需材料:
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本本人页;
逝者身份证;
逝者火化证;
参加海葬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
骨灰寄存:逝者家属需携带逝者死亡证明复印件到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办理免费骨灰寄存业务 。
三、海葬时间与集合地点
海葬时间:以阜新市为例,每年4月 - 6月、9月 - 10月。待确定具体时间后,一般在活动前一周按预约报名顺序通知参加海葬活动家属 。
集合地点:阜新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福地山庄公墓)。逝者家属在出发前自行将骨灰统一放入发放的降解莲花盒中(原骨灰盒及随葬品请家属在祭祀时自行处理,海葬过程中不得投放除骨灰外的任何物品),然后乘坐大客车集体出行 。
四、撒海相关
撒海地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