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暨市,若逝者生前有海葬意愿或家属计划为其办理海葬,手续办理需根据逝者是否在世分两种情况:

  1. 逝者尚在世:无需提前办理手续,仅需在生前表达意向即可。

  2. 逝者已故:家属需携带逝者的火化证明、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到诸暨市民政局或殡仪馆登记申请。民政局每年在清明或冬至前后组织集体海葬仪式,审核通过后会通知家属参加统一安排的撒海活动,骨灰可暂存殡仪馆等候仪式。

诸暨市对海葬实行鼓励政策,每例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且集体海葬的费用(包括交通、仪式等)由民政部门承担,家属无需额外支付。若选择澜海海撒服务等私人机构,需自行签订协议并缴费,但官方更推荐免费集体海葬。

海葬后,家属可前往诸暨市海葬纪念碑(位于庙尖山公墓)祭奠,碑上镌刻逝者姓名以供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