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申请海葬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逝者生前须为中山市户籍居民。
参与活动:需参加由中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海葬活动。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为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等)或依法受托的受托人。
申请流程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向承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及与逝者关系证明;
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及骨灰寄存证;
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书》和《补贴申请表》。
审核与发放:市殡葬管理中心审核材料,通过后于海葬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1000元/具骨灰)划入申请人社保卡。
注意事项:非中山户籍逝者不可申领补贴,但可免费参与海葬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