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申请海葬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适用对象:逝者生前需为福州市户籍人员。非福州户籍的逝者可免费参加海葬活动,但不享受奖补政策。

  2. 申请人资格:需由逝者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或逝者生前委托的受托人申请。受托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3. 所需材料:包括逝者的火化证明、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文件),以及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委托书等)。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信息。

  4. 申请流程:需在逝者死亡之日起5年内向福州市殡葬事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福州市骨灰海葬补贴申领表》并签订承诺书。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可领取3000元奖补。

  5. 其他要求:海葬活动由福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骨灰需全部撒入指定水域,不保留骨灰。活动免费包含2名亲属随船参与及颁发海葬证书。

以上条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亲属意见一致,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