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办理海葬补贴手续的流程如下:
资格确认
逝者生前需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已参加由中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海葬活动。申请人需为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或受托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向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书》和《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及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
逝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骨灰寄存证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审核与发放
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1000元/具骨灰)将于海葬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入申请人社保卡。若材料不全,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视为放弃。
注意事项:海葬活动需提前报名,具体时间以民政部门公告为准(如2025年活动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5日)。非中山户籍居民可免费参与海葬,但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