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顺市申请海葬需满足以下条件和手续:
申请条件:逝者需为抚顺市户籍居民。
所需证件及材料:
逝者身份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若无法提供,可用户籍注销证明替代)。
火化证明:提供《火化收据》或《骨灰寄存证》等能证明已火化的文件。
家属身份证明:所有随行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于同一页)。
特殊群体证明(如适用):低保证、劳模证书等(用于减免费用)。
办理流程:
报名申请:家属需到新抚区武功街11号的市殡葬管理处提交材料,填写《海葬申请表》。
等待安排:主办方根据报名顺序及资源情况分批安排海葬时间(通常为4月至9月)。
费用减免:每具骨灰可免除3名随行家属的全部费用(含车船、食宿等),超出的按标准收费。
注意事项: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审核通过后由主办方统一组织海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