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请海葬,需满足以下条件:逝者生前为中山市户籍居民;家属向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预约时间。办理时,需准备逝者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遗体火化证明、骨灰寄存证或骨灰领取承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

中山树葬、海葬活动由中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家属可关注中山市民政局公告获取活动时间,于规定时间到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