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对骨灰海葬的补贴标准是1000元/具骨灰。补贴对象为逝者生前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已参加中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申请人(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或者依法受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的受托人)。申请人需向承办机构填写相关声明书和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经市殡葬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