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最新的海葬政策文件为《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施办法》,自2024年印发,有效期五年。该办法规定,逝者生前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已参加中山市民政部门组织的海葬活动,其申请人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海葬补贴标准为1000元/具骨灰。申请人需向承办机构递交《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请表》,以及申请人和逝者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市殡葬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符合条件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