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葬手续如下:家属需提前到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特定时间段内的工作日。办理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死亡证、火化证、骨灰寄存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此外,还需提供逝者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申请海葬补贴,还需提交《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请表》。海葬活动通常在选定日期于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出海口海域举行,家属先在市福荫园公墓骨灰楼参加悼念仪式,随后由工作人员代撒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