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骨灰撒海和撒入长江通常不可以自行进行。骨灰撒海需由具备资质的殡葬服务机构向民政部门申请,获生态环境部审查批准并签发“骨灰撒海许可证”后,按指定海域开展。私自撒海,如福建泉州曾有男子私自撒骨灰入海,被警方带走并罚款。

对于长江,国家未明确规定,但南京等地已开展集体江葬,个人江葬此前存在争议,后经协商,南京中山码头个人江葬业务恢复,需按程序报备。不提倡私自向长江抛撒骨灰盒及祭品,应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或环保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