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申请海葬后能否每月领取补贴,主要取决于具体地区的政策规定。目前,部分地区的政策确实包含“生前享有”奖励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生前按月领取补贴,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签订协议。以下是相关情况的综合分析:
1. 生前奖励机制的存在
浙江台州椒江区、温岭市等地:对年满70周岁且生前签订海葬协议的申请人,按年龄阶段发放每月奖励金。例如,椒江区对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申请人分别给予每月100元、150元、200元、300元的奖励。温岭市的奖励标准类似,但金额略高(如100周岁以上每月400元)。
临海市:针对海葬的生前奖励更高,70周岁以上每月120元起,100周岁以上可达350元。
2. 补贴发放条件
协议约束:申请人需签订协议承诺逝后实施海葬,若亲属未按协议执行,需退还已领取的奖励金。
户籍要求:通常仅限本地户籍居民,如临海市明确要求申请人需为临海户籍。
3. 其他地区的差异
多数地区仅提供一次性补贴:如上海、贵阳、辽宁等地,仅对逝后海葬的家属发放一次性补贴(2000元至5000元不等),无生前按月补贴。
动态调整机制:辽宁省明确海葬补贴标准可动态调整,但未提及生前奖励。
4. 政策目的与趋势
此类“生前奖励”旨在通过经济激励引导群众提前选择生态安葬,推动殡葬改革。目前该模式集中在浙江部分市县,尚未全国普及。
结论:申请海葬后能否每月领补贴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若所在地区推行“生前享有”机制(如浙江部分市县),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生前按月领取;其他地区则普遍为逝后一次性补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确认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