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海葬手续办理流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结合政策要求与生态安葬规范整理如下:

一、前期准备与登记申请

  1. 材料准备
    需携带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若选择生态安葬补贴,还需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

  2. 提交申请
    前往三角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窗口或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报名,填写《海葬申请表》和《海葬协议书》,明确参与集体海葬(公益性质)或私人包船形式。

二、审核与通知

民政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根据天气、海况等因素确定海葬日期(如2025年集体海葬活动计划在9月17日举行),并通知家属缴费(集体海葬通常免费)、领取登船卡及骨灰红布袋。

三、仪式执行

  1. 登船准备
    按通知时间抵达指定码头,需穿着防滑鞋、保暖衣物,可携带鲜花等纪念品(需提前确认是否允许)。

  2. 海葬仪式
    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集体默哀后,将骨灰撒入指定海域(使用可降解容器),部分仪式包含献花环节。

四、后续事项

仪式结束后,家属可获颁海葬纪念证书。若符合条件(逝者为中山户籍),可申请1000元/具骨灰的生态安葬补贴,需提交补贴申请表及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

流程图简述
申请材料提交→审核通过→通知缴费/日期→登船参与仪式→骨灰撒海→领取纪念凭证→(可选)补贴申请。

整个流程强调规范性与环保性,需通过官方渠道统一办理,个人不得擅自进行。具体细节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参考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