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海葬手续办理流程如下,结合政策要求与实操环节,可分为以下步骤:

1. 前期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坦洲镇民政部门或指定殡葬服务机构办理登记:

  • 逝者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火化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复印件。

  • 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及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委托书等)。若委托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 其他文件:骨灰寄存证或领取承诺证复印件。

2. 登记与预约

  • 现场或电话登记:家属可到坦洲镇民政部门或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如怀恩殡葬服务中心)现场登记,或通过电话预约。

  • 集体海葬安排:民政部门根据登记情况统一安排海葬时间,通常每年组织多次集体活动,家属需等待通知具体日期及码头集合地点。

3. 费用与补贴申请

  • 费用:集体海葬通常免费,但包船海葬可能需自费。

  • 补贴:若逝者为中山户籍,申请人可申领1000元海葬补贴,需填写《节地生态安葬声明书》和《补贴申请表》,并提交材料至市殡葬管理中心审核。补贴将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4. 海葬仪式流程

  • 登船与仪式:家属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码头,携带骨灰登船。仪式包括默哀、悼词、骨灰撒海(骨灰与鲜花混合后投放)等环节,全程由司仪引导。

  • 后续纪念:可选择在长青园骨灰林的海葬墙刻字留念。

注意事项

  • 户籍限制:非中山户籍可免费参与集体海葬,但无法享受补贴。

  • 环保要求:禁止焚烧纸钱,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通过以上流程,家属可完成海葬手续,既符合生态安葬政策,又能获得相应补贴。具体细节可咨询坦洲镇民政部门或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