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古镇办理海葬手续需遵循以下流程及要求,具体依据中山市民政局的相关规定整理:
一、申请条件与材料
逝者条件:逝者生前需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骨灰需通过民政部门组织的集体海葬活动处理。
申请人资格: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或受托人可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及骨灰寄存证(均需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请人身份证、与逝者关系证明、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用于补贴发放);
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和《补贴申请表》(现场或指定渠道获取)。
二、办理流程
报名登记:
携带材料到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报名,或通过电话预约集体海葬活动。
审核与确认:
提交材料后,殡葬管理中心审核资格并通知海葬具体时间(通常需等待集体活动安排,如2025年9月17日的场次)。
参与海葬:
按通知日期前往指定地点登船,骨灰需研磨至2毫米以下并用水溶性材料包裹,撒海过程约15分钟。
补贴申领: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000元补贴,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社保卡。
三、注意事项
环保要求:禁止焚烧纸钱或抛撒非降解物品,需遵守工作人员指挥。
纪念方式:部分区域提供海葬纪念墙刻字服务,供家属缅怀。
综上,古镇居民办理海葬需通过市殡葬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材料齐全即可参与集体活动并享受政策补贴。具体可咨询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见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