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兴城市办理海葬手续,需遵循以下流程并准备相关材料,综合多个地区的通用要求及政策规定整理如下:
一、准备材料
逝者相关证明
火化证明(必备,证明骨灰来源合法);
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
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用于身份核验);
若骨灰寄存,需提供寄存证。
家属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逝者生前意愿书或家属同意书。
二、办理流程
登记申请
到兴城市民政局或指定殡葬服务机构(如怀恩殡葬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海葬申请表》并预约时间。支持电话或现场登记。
审核与缴费
民政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通知具体海葬时间及费用(公益海葬可能免费但需排队,包船服务需付费)。
缴费后领取《海葬活动须知》,明确集合地点、船只安排等。
参与仪式
按通知时间携带骨灰至指定码头,参加统一组织的海葬仪式。流程包括默哀、家属致辞、骨灰与鲜花混合撒海等。
领取凭证
仪式结束后,可获颁《海葬证书》作为纪念。
三、注意事项
环保要求:骨灰需使用可降解容器,禁止丢弃骨灰盒等杂物。
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兴城市民政局或海葬服务机构(如海葬网),确认当地具体要求。
以上流程结合了辽宁省及周边地区的通用规定,具体细节以兴城市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