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办理海葬手续及报销补贴的流程如下,结合最新政策要求整理:
一、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逝者生前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已参加由中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集体海葬活动。
补贴金额:海葬补贴标准为1000元/具骨灰。
申请人资格:需为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或受托人。
二、办理流程
报名登记
携带逝者骨灰及所需材料(见下文)到各镇街社会事务局、市殡葬管理中心或殡仪馆报名,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和《补贴申请表》。
若骨灰寄存于殡仪馆,需提前办理领取手续。
提交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骨灰寄存证》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用于补贴发放)。
参与海葬活动
按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如南朗镇横门出海口)参加集体海葬,遵守现场安排,不携带封建迷信物品。
三、补贴申领与发放
审核:市殡葬管理中心在收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缺失材料需及时补交。
发放时限: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于海葬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非中山户籍逝者不享受补贴,但可免费参与海葬。
严禁冒领补贴,违者需退还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流程依据2024年5月23日实施的《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施办法》整理,有效期五年。具体可咨询市殡葬管理中心(电话:888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