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办理海葬手续及报销补贴的流程如下,结合最新政策要求整理:

一、申请条件与补贴标准

  1. 补贴对象:逝者生前为中山市户籍居民,且已参加由中山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集体海葬活动。

  2. 补贴金额:海葬补贴标准为1000元/具骨灰。

  3. 申请人资格:需为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或受托人。

二、办理流程

  1. 报名登记

    • 携带逝者骨灰及所需材料(见下文)到各镇街社会事务局、市殡葬管理中心或殡仪馆报名,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和《补贴申请表》。

    • 若骨灰寄存于殡仪馆,需提前办理领取手续。

  2. 提交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骨灰寄存证》等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用于补贴发放)。

  3. 参与海葬活动

    • 按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如南朗镇横门出海口)参加集体海葬,遵守现场安排,不携带封建迷信物品。

三、补贴申领与发放

  • 审核:市殡葬管理中心在收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缺失材料需及时补交。

  • 发放时限: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于海葬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申请人社保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 非中山户籍逝者不享受补贴,但可免费参与海葬。

  • 严禁冒领补贴,违者需退还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流程依据2024年5月23日实施的《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施办法》整理,有效期五年。具体可咨询市殡葬管理中心(电话:888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