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市申请海葬需遵循以下手续和证件要求,具体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手续

  1. 预约登记

    •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指定的殡葬服务机构(如市殡葬管理中心或各镇街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或通过电话预约。

    • 集体海葬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服务机构会通知具体活动时间及缴费事项。

  2. 提交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逝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火化证明复印件;

    • 《骨灰寄存证》或《骨灰领取承诺证》复印件;

    • 申请人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或委托书)。

    • 需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和《补贴申请表》(若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3. 参与仪式

    • 按通知时间前往指定码头乘船,参与集体海葬仪式。仪式包括默哀、家属致辞、骨灰与鲜花混合撒海等环节。

二、注意事项

  • 补贴申请:若逝者为中山户籍,可申领1000元海葬补贴,需额外提供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补贴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

  • 环保要求:骨灰需使用可降解容器,禁止投入骨灰盒或其他杂物。

  • 证书领取:海葬结束后,服务机构会颁发《海葬证书》作为凭证。

三、办理机构

  • 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及各镇街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和活动组织,具体可咨询0760-85599942(市福荫园公墓)或各镇街服务网点。

以上流程需确保材料真实,逾期未补交或造假将取消资格。海葬全程免费(含补贴),旨在推广生态安葬,减轻家属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