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申请海葬的政策文件主要为《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施办法》(2024年5月23日印发,有效期五年),该文件由中山市民政局制定,旨在推广生态安葬方式,明确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以下是政策的核心内容:

1. 政策依据与定义

文件依据民政部及广东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制定,明确海葬属于节地生态安葬的一种形式,即通过骨灰撒海实现不占地、不留标记的安葬方式,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需自愿参与。

2. 补贴对象与条件

  • 户籍要求:逝者生前需为中山市户籍居民。

  • 活动范围:必须参加中山市民政部门组织的海葬活动。

  • 申请人资格:逝者的法定监护人、近亲属或受托人可申请补贴。

3. 补贴标准与申请材料

  • 补贴金额:海葬补贴为1000元/具骨灰。

  • 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及逝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骨灰寄存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和《补贴申请表》。

4.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承办机构提交材料,市殡葬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于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若材料不全,需在7个工作日内补交。

5. 其他说明

非中山户籍逝者家属可免费参与海葬活动,但不享受补贴。政策强调移风易俗和生态保护,要求活动遵守环保规定(如禁用不可降解容器)。

该政策文件可通过中山市民政局官网获取全文,附件包含声明书和申请表模板,便于申请人规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