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相关政策及检索结果,集体海葬手续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截至2025年6月信息):

一、基本条件

  1. 逝者资格:逝者生前需为中山市户籍居民,或《骨灰寄存证》持证人为中山户籍。

  2. 材料要求

    • 逝者火化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逝者关系证明

    • 《骨灰寄存证》或《骨灰领取承诺证》

    • 填写《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声明》及补贴申请表(如需申领补贴)

二、办理流程

  1. 报名登记

    • 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市殡葬管理中心或殡仪馆报名,或电话预约。

    • 签订《骨灰海葬承诺书》,确定活动时间(如2025年集体海葬时间为9月17日)。

  2. 参与仪式

    • 活动当日统一乘车至指定海域(如南朗镇横门出海口),分批进行骨灰撒海。

    • 骨灰需装入可降解容器,禁止携带非环保物品。

三、补贴政策

  • 符合条件者可申领1000元/具的海葬补贴,需提供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

注意事项

  • 集体海葬为公益性活动,费用全免;若需定制包船服务,需另行联系殡葬机构。

  • 活动需遵守环保规定,禁止焚烧纸钱等行为。

以上信息综合自中山市民政局及各区镇殡葬服务中心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