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申请建立海葬服务机构需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 资质与审批
    根据北京市和辽宁省的规范,服务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取得民政、海洋等部门的行政许可。例如,北京市要求服务机构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确定为定点单位,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

  2. 材料准备

    • 法人资质证明、业务场所及设施证明(如符合《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骨灰寄存区)。

    • 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及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清单(如船舶需满足《船舶下水作业安全规程》)。

  3. 提交申请
    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材料,包括服务细则、收费标准及生态安葬宣传计划。非京籍机构还需额外提供跨区域服务合作协议。

  4. 审核与公示
    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服务机构需公开服务流程和惠民政策(如北京对京籍居民免费海葬),并接受社会监督。

  5. 服务实施
    获批后需严格执行规范,包括:

    • 骨灰核验、家属保险办理及环保安葬(使用可降解容器)。

    • 建立电子档案和网络祭奠平台。

注意事项

  • 服务需坚持公益属性,禁止捆绑销售或泄露家属信息。

  • 跨区域活动需与当地殡葬协会或民政部门合作(如内蒙古集体海葬案例)。

具体细节可咨询属地民政部门或参考《骨灰海葬服务规范》(MZ/T 02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