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海葬申请流程及所需手续如下,供市民参考: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逝者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并持有效身份证件。逝者需为抚顺户籍或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异地安葬条件。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注销证明。
死亡证明: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能证明申请人与逝者关系的材料。
骨灰寄存证明(如有):若骨灰暂存殡仪馆,需提供寄存凭证。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到抚顺市殡葬服务中心(或指定窗口)填写《海葬申请表》,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确认: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海葬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通常为大连等沿海城市)。
参与仪式:按约定时间前往指定港口,参加集体海葬活动,骨灰由工作人员统一撒海。
领取证书:结束后发放《海葬纪念证》,可作为纪念或后续祭奠凭证。
四、注意事项
抚顺海葬多为政府组织的公益项目,通常免费,但需自行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每年春季至秋季为集中办理期,建议提前1-2个月咨询(咨询电话:024-5XX XXX)。
若委托殡葬服务机构代办,需核实其资质并签订协议,避免额外收费。
通过以上流程,家属可环保、简约地完成逝者海葬心愿。具体政策以抚顺市民政局最新通知为准。